“一纸针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的百万元罚单,牵出该行一位“一心为公”的分行长。这位分行长为了吸引客户到其所在分行办理业务,以提高银行业绩,竟不惜违规替上亿元借款出具“借款保函”,期间还私刻分行公章,用完后丢进了汉江。”
一纸额度较大的罚单,竟牵出一位“大公无私”的分行长。
日前,湖北银保监局一日公布两张罚单,剑指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资料图片)
该分行因存在违规出具借款保函、印章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不尽职等四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370万元。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多名该行员工,也遭到了或禁业或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其中,对责任人王某的处罚最为严重,其被监管给予了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分。
据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此次被终身禁业的王某原是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的行长,但其因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后被法院判刑6年半。
可以看到,王某所犯的罪行,与监管列举的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也相互对应。
01
为上亿元借款出具保函
私刻公章用完丢汉江
追溯王某的犯罪经过,还得从七年前说起。
从判决书得知,2016年11月,王某在担任广发银行襄阳分行行长期间,明知该分行没有办理“借款保函”的业务,但其却在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也没取得上级部门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以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的名义替湖北时代天街公司(下称:时代天街公司)向另一企业的1.5亿元借款出具“借款保函”,并在保函上私自加盖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的印章,对这1.5亿元借款进行担保。
借款到期后,时代天街公司无法按时偿还,于是王某在2017年3月又以同样方式,替时代天街公司向陈某的5000万元借款出具“借款保函”,对借款进行担保。
时代天街公司拿这5000万元借款“借新还旧”,偿还了前述1.5亿元借款的部分借款。
然而,向陈某借的这5000万元到期后,时代天街公司同样无法偿还。好在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展期协议,同意就5000万元进行展期。
在上述过程中,作为广发银行襄阳分行行长的王某,又先后分三次以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的名义,为时代天街公司向陈某借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合同出具“借款保函”。
值得一提的是,与之前出具保函时私自加盖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真公章”的行为有所不同的是,这三次出具保函中的后两次,所盖的广发银行襄阳分行的印章经鉴定是王某找人私刻的“假公章”。
而假公章用完后,均被丢进了汉江。
02
“一心为公”的分行长
一切只为银行业绩
2020年5月,王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同年6月被执行逮捕。
2021年2月,检察院指控王某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纵观诸多金融从业者的犯罪案件,大都是监守自盗、为己图利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然而,身为广发银行襄阳分行行长的王某却并不是为了替自己谋取私利而触犯法律,而是“一心为公”才沦落至此。
从王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得知,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没有获利,犯罪起因是考虑到其所在分行刚成立,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法律意识淡薄才铸成大错。
从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看,王某所作所为也似乎的确不是为了自己。
据判决书查明的结果,王某作为广发银行襄阳分行行长,违规出具借款保函是为了吸引客户到其所在分行办理业务(该分行并没有“借款保函”的业务),以此提高银行业绩。
不过,王某的行为毕竟触犯了法律,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王某也进行了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王某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决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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