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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少女跳江身亡 酒店被判赔17万
【陪酒少女跳江身亡 酒店被判赔17万】2021年3月,16岁女孩刁某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东江大桥跳江身亡。坠江前,刁某曾在博罗县金宇大酒店KTV陪酒。事发一个月后,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随后,博罗县金宇大酒店遭连夜查封,警方对酒店让未成年女孩陪酒一事展开调查,并刑拘多人。
多位刁某的朋友当时接受采访时表示,坠江前,刁某曾在金宇大酒店KTV陪酒并遭客人灌酒。事发前,金宇大酒店KTV曾利用多位“妈咪”请众多年轻女孩提供陪酒服务,其中仅未成年女孩就有10多位,年龄最小才14岁。2021年4月30日,金宇大酒店KTV暂停营业。当晚,博罗警方连夜查封了正在营业中的金宇大酒店。
博罗县法院表示,关于被告郑某桐、郑某娟等人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的问题,原告主张称郑某桐、郑某娟是酒店的实际控制人,但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而其余被告仅是作为博罗县金宇大酒店的工作人员,其管理行为亦是履行职务行为,与刁某的死亡并没有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故原告诉请该13名被告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博罗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关于刁某死亡后造成原告损失,认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1173015元,由博罗县金宇大酒店承担15%计17595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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